商標異議是指在先權利人、利害關系(xi)人認為初步(bu)審定公告的(de)商標不具有(you)合法性,在3個月初審公告期內向(xiang)商標局提出(chu)不應予以注(zhu)冊申請。
辦理流程(cheng)
1、簽署商標代理委托書,并附異議(議)人的身份證(證)明(如營(營)業執照、身份證等);
2、準備異議書件:包括(gua)填寫異議申(shen)請書、擬寫異議(議)理由及事實依據并(bing)附相關證據;
3、由商標代理機構代(dai)異議人向商(shang)標局提交異議申請書件(jian)。
資料
1 異議(議)申請書;
2 代理委托(tuo)書;
3 異議申(shen)請正文(要有(you)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);
4 申請人主(zhu)體資格證明(ming)文件;
5商(shang)標初步審定(ding)公告頁。
提(ti)供相關證據
1廣告材(cai)料,是證實商標實際宣(xuan)傳使用的載體(體);
2 銷售證據材料;
3申請商標使(shi)用”的所(suo)有相關材料、照片、合(he)同等復印(yin)件等。
注意(yi)事項
1、異議人只能(neng)在異議期限(xian)內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登載在(zai)《商(shang)標公告》上的商(shang)標提出(chu)異議。異議(議)期為3個月,自被異議(議)商標初步審定公(gong)告之日起計算,至注冊公告的前一(yi)天。
2、異議(議)人提出的異議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(yi)據并有相應的(de)證據支持。證據在提出異議申請時不能提交(jiao)的,應當在異議(議)申請書中聲明,并應自提交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證(證)據(可在3個月內郵寄補(補)交)。
3、異議期(qi)限的最后一(yi)天是法定假日的,可以順延至(zhi)假日后的第(di)一個工作日。
4、商(shang)標局收到商(shang)標異議(議)申請后,經過(過)形(xing)式審查后,符合受理(li)條件的開具(ju)《受(shou)理通(tong)知書》。
5、異議人(ren)向商標局提(ti)交異議申(shen)請的日期:直接(jie)遞交的,以遞交(jiao)日為準;通(tong)過郵寄的,以寄出(chu)的郵戳日為準;郵(郵)戳日不清晰(xi)或者沒有郵(郵)戳的,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為準。